問題標題:保稅倉庫經營單位能否變更?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為石獅的一家貿易公司,2007年以子公司的名義向貴關申請設立了一個公共型保稅倉庫,子公司為與我司是同一個法人代表,但分開經營?,F(xiàn)我司打算將保" />
廈門海關:保稅倉庫經營單位能否變更?
問題編號:[107684]
問題標題:保稅倉庫經營單位能否變更?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為石獅的一家貿易公司,2007年以子公司的名義向貴關申請設立了一個公共型保稅倉庫,子公司為與我司是同一個法人代表,但分開經營?,F(xiàn)我司打算將保稅倉庫的經營單位更改為我司,請問保稅倉庫的經營單位是否可以變更或增加?望貴關予以指導,我司不甚感激!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管理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署加發(fā)[2007]48號)規(guī)定,保稅倉庫經營企業(yè)可變更企業(yè)名稱、注冊資本、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項,但不可通過變更企業(yè)名稱的方式轉給其他企業(yè)經營。保稅倉庫的經營單位不可增加。如貴公司需要設立保稅倉庫,請向主管海關提交設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