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關:關于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內(nèi)容的疑問[131664]
問題編號:[131664]
問題標題:關于 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 內(nèi)容的疑問
問題內(nèi)容: 該公告第一點提到9月1日起“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針對化妝品來說,是不是所購化妝品的稅額在五十元及以下的,就不用繳稅? 但是今晚在海南衛(wèi)視看到一檔節(jié)目,它的意思又是說只要海外購物價值超過五十元就要征稅? 到底正解是什么,麻煩海關工作人員幫助解答一下,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昆明海關
答:您好,現(xiàn)將所詢問題答復如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 ”第一條規(guī)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