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8301]
問題標題:入關物件
問題內容:我想從臺灣帶一臺桌上型的計算機來上海,這樣要課稅碼?還是說要申請?可以告訴我碼?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4第7號規(guī)定:計算機屬國家規(guī)定“不予減免稅的20種商品稅號范圍”的物品;不予減免稅的20種商品稅號范圍: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tǒng)、傳真機、電子計數(shù)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和餐料等20種商品。物品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稅率,計算機的稅率是20%,完稅價格經海關審核后確定。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yè)務現(xiàn)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