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海關人員你好! 本人在日本留學5年,現(xiàn)碩士研究生已畢業(yè),決意回國?,F(xiàn)有一輛騎了兩年的自用225CC摩托車想攜帶回國。 在當?shù)仡I事館得知,根據(jù)海關總署的《關于對在外留學人員" />
青島海關:留學人員歸國摩托車攜帶問題
問題標題:留學人員歸國 摩托車攜帶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人員你好! 本人在日本留學5年,現(xiàn)碩士研究生已畢業(yè),決意回國?,F(xiàn)有一輛騎了兩年的自用225CC摩托車想攜帶回國。 在當?shù)仡I事館得知,根據(jù)海關總署的《關于對在外留學人員回國攜帶進境行李物品給予優(yōu)惠的通知》規(guī)定,海關對在外留學人員回國攜帶進境行李物品給予優(yōu)惠。按規(guī)定可放行的物品: (一)下列物品任選其中一件免稅:微型計算機、手提式攝錄像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激光唱機、激光視盤機、電視錄像聯(lián)合機、家用空調器、錄放像機、音響組合、鋼琴、收錄音機、摩托車和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照相機、電聲樂器及其他生活用品。 以下略。。。 剛剛已去過本地領事館辦完《留學人員回國證明》。領事告知我用這個證明就可以申請辦理免稅攜帶。 請問我如果選擇坐船在青島入關的話,摩托可否一起攜帶入境。具體還需要哪些手續(xù),發(fā)生哪些費用。 靜待回信。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署監(jiān)二(1992)1480號<關于對在外留學人員回國攜帶進境行李物品給予優(yōu)惠的通知>已根據(jù)(署監(jiān)[1996]第648號) 海關總署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海關總署令第58號)廢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中國籍旅客攜運進境的行李物品,在規(guī)定的征稅或免稅物品品種、限量范圍內的,海關準予放行,并分別驗憑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證件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辦理物品驗放手續(xù)。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shù)量及規(guī)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種范圍的,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海關不予放行。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署監(jiān)[1996]652號):第一類物品 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第二類物品煙草制品,酒精飲料第三類物品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注: 1、本表所稱進境物品價值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準,出境物品價值以國內法定商業(yè)發(fā)票所列價格為準; 2、準許各類旅客攜運本表所列物品進出境的具體征、免稅限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另行規(guī)定; 3、本表第一、二類列名物品不再按值歸類、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不視為旅客行李物品因此,摩托車超過5000元,不應視為旅客行李物品。另外,如果按貨物渠道進口摩托車,應照章征稅,但舊摩托車禁止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