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661]
問題標題:問題關于“郵寄個人物品”
報關員培訓問題內容:1。 "9月1日后,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這里的“限值1000元人民幣”,是指物品的購買價格,還是物品的完稅價格? 2。我要歐洲寄到青島,如果被要求到海關交稅,一定是會在青島海關嗎?還是會被在北京或者上海海關扣下呢? 感謝您的回復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1、你所詢之“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是指進出境物品的完稅價格限定在人民幣1000元以內。2、如郵寄物品的收件人地區(qū)為青島地區(qū),則均在青島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辦理申報手續(xù)。